2006年11月1日

為你讀數字

依據MIC於2005年進行之台灣網友行為網路問卷調查,因為「被廣告本身設計所吸引」而點選廣告之網友比例,由2004年29.5%,提升至2005年42.6%,成為網友點選網路廣告最主要之原因。

點選之網路廣告形式以動畫式廣告之53.2%比例最高,其次則為橫幅式廣告與文字式廣告,比例分別為36%與23.8%。

學生族群對網路廣告看法較負面,有59.9%認為會干擾注意力,44.2%認為會造成下載速度變慢。上班族與家管/退休族群則較能接受網路廣告,分別有50.2%及48.7%認為網路廣告可增加消費資訊的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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