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位媒體崛起的時代,電視所扮演的角色有甚麼改變嗎?
2007年10月底,星傳媒體委託模範市場研究顧問公司針對25-44歲白領上班族意見領袖進行了一項生活型態質化研究。在座談會中我們發現,部分受訪者扭開電視作為背景音樂或廣播,同時也用餐、聊天、上網、閱讀雜誌或報紙。僅部份劇情緊湊的影集(如: CSI犯罪現場)或是特別感興趣的八卦話題或是示範教學節目單元(如: 女人我最大示範彩妝或髮型)能較長時間地抓住消費者注意力。與其說是「看」電視,精確的說,這群意見領袖大部分的時間是在「聽」電視,碰到「有興趣」的部分才抬起頭來「看」。
“…電視就只是聽而已,就像上班時間聽廣播一樣。對我來說它只是有聲音,不會讓我特別去注意它,我開電視只是為了不要讓房間太安靜。開電視又同時上網的話,就會以電腦為主,因為坐在電腦前面有MSN要回,電視就是背景音樂。”–31歲女/會計/台北市
“…開著聽電視,有興趣就會看一下,不然就繼續上網。”–30歲男/業務/台中市
“…晚上先分三個時段,八點之前會看新聞,可是新聞用聽的,我就上網收信,看些email。那個時段我有股票的分析軟體,去看盤後一些法人進出或是一些即時新聞。九點到十點就看非凡的節目,可是電腦還是開著,下載一些歌曲或是電影,因為家裡電腦是全年不關機的。洗完澡十二點看一些比較輕鬆的,像是麻辣天后宮講八卦,等於整個心胸放開了。”–43歲男/貿易協理/台北市
參考尼爾森媒體大調查資料,我們可以發現近兩年半以來台灣地區12-49歲民眾在晚間各時段同時收視與上網的比例緩幅而持續地在提高。漸漸地,從晚間八點鐘開始,至少每五個正在「看」電視的人當中,就有一個(甚至更多)同時也在上網。
聲光效果豐富、節目多樣、收視成本低廉的電視,一直以來是消費者最青睞也最依賴的媒體,同時攫取閱聽大眾的目光與聽覺。然而,隨著近年來網際網路使用普及率提高、連線環境進步、連線品質提升,使得電視與網路在消費者競爭力方面的競爭漸趨白熱化。悠游網路世界相較於收看電視節目,屬於更主動、需眼手協調、較高度涉入的活動。因為這個緣故,電視在競爭消費者眼球注意力方面,面臨了較大的挑戰。在這樣的情勢下,電視節目或廣告如何藉由聲光優勢挑起消費者注意力及興趣就是成敗的關鍵,行銷溝通人員應考慮再度檢視並調配文案、口白、配樂、光線、劇情與畫面的最適配方。此外,尋求同時搭配運用電視與網路的最佳組合以提高整體溝通效率,亦可預期成為行銷溝通人員未來重要的課題之一。
2007年12月1日
電視收視行為速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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